转发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5年度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彭泊然

各位老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类分档资助。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根据全国博管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现就开展我校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人数
国资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申请人应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企业博士后,获选人员的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拟进站的获选人员如在进站时更改招收类型,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四)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进站日期以省厅批准的进站日期为准。
(五)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六)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香江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人才项目。
(七)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包括拟入站和在站)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含A、B、C任一档)。如2024年申请A档未入选,2025年也不能再申请B、C档。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申报(2025年2月20日至4月20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附件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2月20日至4月20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在符合国资计划A档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可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A、B、C三档的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二)各单位审核推荐(2025年5月6日至5月10日)
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择优推荐,在审核推荐截止日期前可逐级驳回修改再提交。
各二级单位推荐名额(包括拟进站人员,以及同时申报A档博新计划的人员),为本单位在站总人数的1/6。
(三)科研诚信复核(5月19日至5月23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四)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至6月)
以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成果管理
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的,须注明“本研究成果由‘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Postdoctoral Fellowship Program of CPSF under Grant Number ***)。
四、注意事项
(一)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二)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博新计划资助的申请人,如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2.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3.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
(三)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分档,给予一次性资助,届时本次申报所填内容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之一。
获选人员未完成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申报,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四)资助经费与广东省博士后日常经费不叠加享有,校本部获选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我校普通博士后薪酬标准执行,附属医院获选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附属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书》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评分标准
3.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汇总表